爱旭股份: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2023-08-11 19:24:33来源:腾讯网


(资料图)

8月11日爱旭股份公开信息显示,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规交易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截至2022年8月29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奇光)持有公司股份199,777,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4%。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义乌奇光经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7%。其中,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义乌奇光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25,486,798股,占总股本的2.24%。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9日,因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义乌奇光被动稀释1.92%。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义乌奇光再次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1,093,996股,占总股本的0.86%。至此,义乌奇光累计持股比例已经减少5.02%,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其未按规定及时停止减持公司股份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义乌奇光继续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且期间存在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持股被动稀释,合计减少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1.45%。直至2023年6月3日,义乌奇光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上述权益变动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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